2008年9月2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地方政府的“不查”与污染企业的“不怕”
孙瑞灼

  昆明阳宗海砷含量超标,造成水体严重污染事件,引起云南省委、省政府密切关注。记者在调查采访中发现,对阳宗海负有管理责任的昆明市宜良县、玉溪市澄江县分管环保的官员,要么表示对污染原因不知情,要么表示不方便说、保持缄默(9月22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。
  一起直接影响了2.6万余人的饮水安全,也使许多渔民生活陷入困境的严重污染事件,当地官员居然或一问三不知,或保持沉默,真是咄咄怪事!由此,我们看到了当前环境治理存在的双重困境:地方政府的“不查”,与污染企业的“不怕”。
  何谓地方政府的“不查”?那就是对环境污染事件,老百姓不上访不查、媒体不揭露不查、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。当前,一些地方出于投资环境、发展经济等考虑,存在对违法污染企业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的现象,以损害环境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代价。报道说,早在一年前,磷肥厂磷石膏就已成为阳宗海主要污染源之一,但这一情况并没有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,最终导致阳宗海的严重污染。这说明,在一些地方经济的发展中,环保只是软杠杠。基层环保部门像地方政府养的猫,猫能不能自主捉耗子,捉几只由政府部门说了算。不客气地说,污染严重的地方,往往都伴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不作为。
  何谓企业的“不怕”?那就是污染企业不怕环境监察、不怕环保处罚、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。据悉,从2002年至2008年,导致阳宗海砷污染的锦业公司因环境违法被处罚6次,其中有几次是按最高限10万元来罚的,然而,该企业一直没有按要求整改落实。污染企业为何不怕处罚、拒不整改?据悉,锦业公司2006年的产值为4889万元,2007年为1.5亿元,今年上半年的产值则达到了1.6亿元。显然,10万元的处罚对企业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。违法成本过低,让污染企业有了“不怕”的底气。
  其实,污染企业的“不怕”与地方政府的“不查”有着密切关系,要想解决污染企业的“不怕”,首先要破解地方政府的“不查”。因此,如何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官员的环保问责力度,同时建立科学的地方政绩考评机制,让地方官员不敢不查、不愿不查,应当是摆在首位的。其次,要尽快改变污染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,加大处罚的力度,让污染企业得不偿失,则是直接遏制“不怕”的途径。